2008年6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打掉两颗牙 赔了两万元
李江峰 俞肖洁

  在缙云县公安局新碧工业园区分局民警努力了3天后,6月2日,赵某打掉孙某两颗牙的纠纷调解成功。
  5月30日,孙某为赵某的企业运货,事先约定以装货3米高来计费,但实际却装了7米高的货。孙某要求加运费,赵某不肯。争吵中,赵某一拳打掉了孙某两颗牙齿。孙某要求赔5万元,而赵某无法接受。民警一次次地与双方协商,终于达成了协议,由赵某赔偿孙某损失费2万元。